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区环卫设施建设(除旧城区)工程-55座公厕(一期) 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文件 以 岚综实经发发改【2015】2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负担,招标人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2782003元 ,建设地址具体为流水片区:共17栋,2种风貌(山海石语,渔村石厝),4栋建设在小岛上(东庠乡)、岚城片区:共14栋,2种风貌(山海石语,渔村石厝),4栋建设在小岛上(大练乡)、金井湾片区:共12栋,2种风貌(渔村石厝,山海石语),5栋建设在小岛上(南海乡)、澳前片区:共12栋,3种风貌(闽越石境,山海石语,渔村石厝),8栋建设在小岛上(屿头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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