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幅地块位于闽清县坂东镇塘坂村,均为居住用地,层数5.5层,限高19.5米,总建筑面积可达619平方米,按照起拍价52万计算,楼面价只需840元,算上建设成本也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便宜很多。地块周边都为统一外观建设的住宅,环境优美,交通便捷,驾车前往闽清县城仅需20分钟。
坂东商贸街1-9号地块示意图 其他事项: 1、公开出让佣金收取方法:若成交,每宗地块向该地块受让人收取固定佣金2000元。 2、缴纳一份竞买保证金,即可取得9宗地块的竞拍资格,但只可竞得一宗地块。如需竞得多宗地块,需缴纳相应份数的竞买保证金; 3、 竞得人应在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与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含签订日)10日内到税务部门纳税申报,30日内缴清成交价款。 4、竞得人竞得土地后,若房屋不进行分割销售转让的,竞得人应按照规划的建筑立面设计方案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聘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工程施工;竣工后,由竞得人和施工单位共同提供验收合格认可证明,房屋施工质量和安全由竞得人和参与建设的施工单位共同负责。 竞得人竞得土地后,若房屋需进行分割销售转让的,须在闽清县境内依法成立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按房地产开发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向出让人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资料备案。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系闽清县境内已注册的资质公司除外。 本次公告与拍卖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拍卖文件为准,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06月11日至2020年06月16日到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591-62300696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地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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